閱讀"小姐不見了"這本書時,我不斷想起電影"空中危機"
人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或是想看到的
不幸的是
每個人都有私心 都有說謊的理由
小姐不見了
是"謀殺專門店"系列書中的一本,
走的是比較古典的偵探書路線
有點像"東方快車謀殺案"
故事發生在行進中的火車上
一個不受到注意的中年女教師忽然失蹤了
同坐一個車廂(當時的火車小包廂,一個小包廂可坐8個人)的乘客都矢口否認有這麼一位小姐曾經同坐
這是為什麼?
真的有中年女教師這個人嗎?
電影空中危機則是發生在飛機上
一個媽媽帶著小女兒坐空中巴士
小女兒忽然失蹤後
從附近旅客到空服員都否認曾看過這小女孩
是媽媽因丈夫忽然過世而精神異常誤以為有帶小孩上飛機嗎?
還是飛機上的阿拉伯人(恐怖份子的代表)偷藏起她的孩子?
茱蒂福斯特飾演堅強媽媽 表現可圈可點
但電影影射只要是阿拉伯人就可能是恐怖份子 就是一發生人口失蹤最可疑的犯人
最後就算證明這些阿拉伯人不是偷藏小孩的兇手
茱蒂媽媽也無意道歉
這 反映出美國的心態
看這本書和電影時
我總是在心中問自己
假如已經身在精神病院
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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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瘋? -------- 依照訴訟程序上的舉證原則 "沒有的"事情本來就不用舉證 反而是"認為有"的人 才需要舉證 比如說 甲指稱:乙開車撞到甲 這時候應該是由甲去證明 乙是在何時何地以怎樣的方法撞到甲 而不是由乙去證明"自己沒撞到甲" 因為假若乙剛好沒有不在場證明(在家睡覺) 難道就表示乙真的有撞到甲嗎 所以不用擔心無法證明自己不是神經病~
哈哈,很有意思,謝謝您的回覆^^
剛好昨天看到"深夜加油站遇到蘇格拉底"的電影片段 男主角跟蘇格拉底說: "我睡覺時都作夢夢到你的鞋子" 蘇格拉底回他:"搞不好你現在還在作夢"~ 我覺得你文章後面提出的"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瘋"真的很有意思 昨晚的電影"孤兒怨"中 女主角只是曾經有過酗酒跟精神崩潰的記錄 她先生就不相信她所提出有關詭異養女的種種懷疑 而且光看到放在家裡的酒瓶 就跟心理醫師同樣一口咬定女主角又再度酗酒了 所以人生似乎有時候沒辦法太講道理~
人生很多時候都是有理說不清的^^ 要避免誤會只能在一開始儘量說清楚摟...